首页  组织结构  公开制度  公开清单  公开指南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清单列表>>教学质量信息>>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正文

关于改进和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定

来源: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作者: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4日 14:34   访问次数:

关于改进和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定

党发 [2011] 13 号

学校各部门: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高等学校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1号)的文件要求,切实改进和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做如下决定:

一、领导重视,党政配合,全员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

健全校、院、系三级管理,以院为主的就业工作机制,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校长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日常就业工作;各学院院长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系主任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毕业班辅导员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

教务处、校友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等部门要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本部门工作职责之一,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参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动员教师和科技人员利用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和考察走访等形式与企事业单位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积极为毕业生推荐、落实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协助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加强教育,典型引领,鼓励和支持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各级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重点,全力抓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到位,通过动员报告、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等形式,营造到基层工作光荣、到基层工作可敬的良好氛围,切实把时代的召唤和国家的要求转变为我校广大毕业生的自觉行动。

继续开展“心系祖国需要,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把树立报效祖国、志在四方的理想抱负,自觉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基层去建功立业,作为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条件。

对志愿服务基层的优秀毕业生,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获奖情况记入毕业生档案;表彰决定和事迹材料送达毕业生就业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提出进一步培养和使用的建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或地方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报考我校研究生,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录取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三、大力宣传,积极引导,构建毕业生入伍预征长效机制

通过专场报告、政策咨询、政策宣讲、主题党团活动等形式,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让每名毕业生熟知入伍预征政策,激发广大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后备军官学院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健全我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好毕业生网上报名工作,完善网上预征系统,提高预征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关心关爱入伍预征的毕业生,努力帮助他们解决退役后的就业招聘、推荐、办理就业手续等服务工作。

四、优化环境,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力度,面向全校学生,结合专业教学,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团委、大学科技园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充分利用我校大学生“双实双业”基地的资源,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良好的指导与服务。

依托大学生创业网,广泛挖掘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实训,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和帮助更多大学生实现创业、就业。

五、强化素质,提升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我省“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特别是适应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新要求,提早谋划和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根据社会对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的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全面实施并完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体系,重点加强对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理念和能力的培养,努力培养与社会需求相匹配的各类人才。

积极构建我校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的新机制。将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做为调整我校招生规模结构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反馈机制,实现招生、培养、就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六、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完善校内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借鉴市场营销理念维护和拓展就业市场,实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分区域管理,定期开展用人单位走访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宣传学校办学成果,收集需求信息,建立就业基地,邀请用人单位来我校选聘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

继续推进以校内市场为主体,以区域性、行业性、校际间协作市场为补充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建设,珍惜每一次机会和每一个岗位,协助用人单位开展好校内各类招聘会。充分利用用人单位来校招聘的机会,积极为学院与用人单位之间搭建平台,促进双方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科研合作等方面进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就业市场形势的变化,有目的、有重点地拓宽经济类、法学类、艺术类等就业难度较大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渠道,有针对性、分层次举办校内专场招聘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服务。

继续发挥网络优势,加大无形就业市场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网站建设,扩充网络功能,搭建就业工作信息平台,构建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咨询指导五位一体的就业网络服务体系,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周到、高效、便捷的服务。

七、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深化细化职业指导服务内涵

加大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工作队伍,为开展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奠定基础。

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通过就业指导课程讲授、邀请企业人士、专家学者为学生举办就业讲座、进行就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加强对学生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协作意识和敬业意识教育,形成以就业指导课程为基础,以个性化职业咨询和辅导为辅助的职业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学生的求职择业能力。

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开展“一对一”服务,通过重点组织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等措施,帮助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尽快实现就业,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进一步深化细化服务内容,改善就业招聘环境,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八、加大投入,经费保障,建立学生就业工作奖励机制

加大经费投入和设备投入,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以各学院完成就业指标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专业特点和开拓性就业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促进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专业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鼓励和支持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通知 下一条:毕业生就业问答2015最新版

关闭

附件:

版权所有© 哈尔滨理工大学   黑ICP备05008706号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电话:0451-86390114       邮政编码:15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