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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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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作者:蔡尊莲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09:08   访问次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团总支:

为了推动全校学生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对2015-2016学年涌现出来的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校13、14、15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和12级(建筑学院)本科生中评选。

2、各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并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上报学工部。

3、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掌握条件,做到公平、公正。

4、先进个人填写登记表一份,加盖学院、学校公章,用于个人存档。

三、评选时间安排

1、各学院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电子版)于11月17日前报学工部。

2、学校将在“一二·九”期间召开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总结表彰大会。

四、评选条件

详见2016年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导航》。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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