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团总支:
为了推动全校学生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对2015-2016学年涌现出来的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校13、14、15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和12级(建筑学院)本科生中评选。
2、各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并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上报学工部。
3、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掌握条件,做到公平、公正。
4、先进个人填写登记表一份,加盖学院、学校公章,用于个人存档。
三、评选时间安排
1、各学院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电子版)于11月17日前报学工部。
2、学校将在“一二·九”期间召开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总结表彰大会。
四、评选条件
详见2016年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导航》。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