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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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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5届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作者:赵岩峰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日 16:17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即日起开始受理博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提前及延期答辩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本次申请答辩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应为2012年5月之前(含2012年5月)入学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硕士研究生。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请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申请答辩学生名单(见附件一)报送研究生部学位办,研究生部负责对提出答辩申请的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包括入学时间、课程成绩及交费情况等),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毕业答辩环节。

2.各学院请于正式答辩前三天将学院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经导师审核同意)汇总,交学位办进行重复率检测,对于未按期提交论文者及重复率检测未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按延期答辩处理。

3.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前,各学院将学院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后的有关学位答辩材料交校学位办,过期则不予受理。

4.6月末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和答辩工作

1.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填写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学位论文答辩管理以及学位申请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下载论文评阅书、提交答辩申请、下载答辩相关表格,请仔细阅读具体操作方法中涉及的相应信息填报说明(见附件二)。

2.研究生提交的答辩申请信息经导师审核、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及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答辩相关表格,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部学位办(新主楼E1319室)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办理答辩投票盖章等相关工作后方可参加答辩,未经学位办审核盖章的答辩投票一律无效。

三、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和向校学位会提交的材料

1.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学院分评委员会要按时开会,对研究生的论文和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2.学院学位分评委员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①学位分评委员会决议②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报告③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表(按授予学位类别分别填写)④学位审查投票⑤匿名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隐去全文中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姓名-论文名”命名)⑥学位授予信息客户端2.1正式版软件。

四、存档材料

在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学院将获得批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简装三本(一本由研究生本人送交校图书馆,两本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秘书送交研究生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简装2本,交校图书馆及所在学院留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简装3本送研究生部,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以“姓名-论文名”命名)1份汇总后,送交研究生部存档。对校学位委员会提出的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各院分评委员会按要求进行修改。有关涉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需在论文开题前向校保密办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批(一式三份,见附件三),确定保密级别及年限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研究生部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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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0505-关于受理2015届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第二批)的通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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