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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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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19-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6:51   访问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办函〔202016号)要求,学校在对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数据统计和梳理归纳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91日起至2020831日止。

一、概述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推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以学校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对外公开的窗口,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依据本年度学校发展实际情况,组织学校相关单位对照《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逐项开展梳理和自查,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信息。

(一)多措并举,丰富方式,确保信息充分公开

学校多措并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增强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公开信息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多渠道发布相关信息,满足不同层面需求,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公开。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主要体现为如下方面:一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学校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二是通过教育部、教育厅的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信息报送;三是在办公、教学、活动等区域设置公示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四是通过会议形式实施信息公开,如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工代会、学校工作会议、各类座谈会等;五是通过文件形式实施信息公开,如印发学校党委、行政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进行信息公开;六是通过年鉴、大事记、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七是通过档案馆检阅等形式公开信息;八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学校注重将社会及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信息适时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学校公信力。在招生信息方面,设立“招生信息公开专栏”,将招生咨询、录取查询以及公示等方面信息及时发布。在财务信息方面,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受捐赠财产使用情况通过校友会网页予以及时公布。在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采购方面,通过学校“招投标”公告专栏及时公布招标信息,规范招标和采购程序。

(三)重视保密工作,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依法公开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该保密的决不失密泄密,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集中统一领导与各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校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了及时、全面的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9-2020学年度,除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中公开信息目录所含主动公开事项外,还通过以下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一是以学校官方网站为主,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网站为辅发布信息。哈尔滨理工大学新闻网、通知公告、院处动态、媒体理工等栏目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1500余条,学校协同办公系统校内公告、校内通知、会议纪要、专栏向校内公开信息1300余条。二是通过文件、校报、年鉴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编辑印发党委、校发文件162份,编印《哈尔滨理工大学报》20期、修订编印《哈尔滨理工大学年鉴(2019卷)》。三是通过各种会议公开信息。召开党委常委会24次,校长办公会15次,共形成会议纪要39份,在校园网上发布;召开了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期间举办各层面工作调研会、座谈会等,公开办学治校相关信息。四是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载体完善校领导与师生员工沟通交流信息的渠道。五是通过“校园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师生员工提交的各类意见建议79件。六是通过微信新媒体公开信息,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发送图文291篇,用户本年度较上一年度增长12724人,总点击次数超215万次,总阅读人数超158万人,总阅读人数超221万人,档案馆档案文件材料利用10838卷(件)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了学校党务工作、政务工作等方方面面,2019-2020学年度,学校按照《清单》逐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办学基本情况,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校园网主页“学校概况”“党政机构”等专栏中予以公开(《清单》第1条)。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在校园网首页“校内办公”专栏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清单》第2条)。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事业统计数据。学校每五年制定一次发展战略规划,《哈尔滨理工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十三五”规划专题网站上予以公开。学校于每年春季开学发布本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在“校内办公”专栏公开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清单》第3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学校于每年10月末编制完成《哈尔滨理工大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教育厅审核,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清单》第4条)。学校章程,《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于2015年修订完成,已通过省教育厅核准,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清单》第5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情况在部门网站公开(《清单》第6条)。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清单》第7条)。

2.招生考试信息

招生章程公开,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哈尔滨理工大学报·招生专刊》、学校电子屏幕及时向校内外公布公开本科招生章程,对学校招生资格、录取规则、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形式以及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等进行明确客观的说明。招生计划公开,根据教育部统一发布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科学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登录各省计划数据平台核对完毕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和招生计划手册中公开。同时,也及时在学校本科生招生网、学校官微、招生专刊、招生简章、学校宣传栏公开分省分批次招生计划以及近三年录取最低分;在招生网和手机招生网设置分省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功能。录取程序及流程公开,根据工作实际,科学总结制作“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和“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分工流程”,通过在招生录取现场和大屏幕向校内外公开,公布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化人员责任分工情况。录取现场设置摄像头,通过电子屏幕定时公开录取现场工作情况(《清单》第8条)。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本年度学校没有招生计划(《清单》第9条)。录取进程与结果公开。学校将分省分批次的录取进程在招生网、手机招生网和电子屏上对外公布;制作“录取进行时”的公告栏和电子显示器,即时公开正在录取的批次情况。各批次开始投档和录取结束时,分别在本科生招生网、学校新闻网、手机招生网和学校电子屏同步发布情况公告。学校在招生网专门建设了录取结果查询功能,对应批次录取结束信息发布后,考生可以第一时间查询录取结果。此外,录取通知书的寄发情况和投递状态查询信息也在招生网即时公布(《清单》第10条)。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校以招生章程、招生专刊、招生简章等公布我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官网和招生网等学校授权的可对外发布招生信息的各类平台。同时,在校内专门设立了考生咨询接待室,搭建现场、网络、电话三位一体的咨询接待体系,既做到了招生录取信息的即时公开,也为考生和家长送去了温暖。同时,录取期间设立考生申诉接待席和考生申诉接待专线,并在招生宣传材料中公布申诉接待专线电话。通过一系列举措,为考生咨询和申诉畅通了渠道(《清单》第11条)。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在学校文件、校园网、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及教育部指定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本年度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信息10项(《清单》第12条)。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本年度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公示》《关于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通知》等相关信息12项(《清单》第13条)。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推免服务系统”的专栏上公开,在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入学通知》等相关信息25项(《清单》第14条)。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清单》第15条)。《哈尔滨理工大学高水平大学与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发〔20197号)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校内办公”专栏公开,同时在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的部门网站公开(《清单》第16条、第20条)。学校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清单》第17条),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清单》第18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价格违法举报方式、投诉电话、受理地址等(《清单》第19条),以上信息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在校园网首页“招标信息”专栏、“校内办公”专栏和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网站予以公开(《清单》第21条)。

此外,学校财务信息还通过以下多种渠道予以公开。将新生入学费用明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与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在电子屏幕上滚动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财务信息查询微信平台,提供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工资等财务账目查询,同时推送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校内财务制度等信息,有效便捷的公开方式使职工能够及时了解财务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中公开(《清单》第22条)。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在“校内办公”专栏予以公示公开(《清单》第23条)。学校人员招聘信息,在校园网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开,并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清单》第24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在校内办公“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专栏予以公开(《清单》第25条)。涉及教职工争议问题,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现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解决(《清单》第26条)。

5.教学质量信息

教师数量及结构在校园网首页“学校简介”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清单》第27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清单》第28条),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清单》第29条),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清单》第30条),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予以公开。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相关信息在本科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清单》第31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国家、省、校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站、学校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公开,使每一名毕业生都能够及时知晓政策,获取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信息,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公开(《清单》第32条)。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在《哈尔滨理工大学2019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上公开(《清单》第33条)。《哈尔滨理工大学2019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学校“校内办公”、就业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报告中细致、详尽地介绍了我校2019届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区域流向、单位性质比例等相关数据;分析了201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及相关影响因素,为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了科学严谨的就业情况资料,为社会各界了解我校提供了切入点(《清单》第34条)。艺术教育发展年报,艺术学院艺术教育工作总结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清单》第35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在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清单》第36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哈尔滨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清单》第37条)。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籍管理办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中发布,在信息公开网、校园网、教务处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清单》第38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书籍(20198月出版《新起点、新生入学导航》)的形式公开。书中《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困难补助评定发放管理办法》等文件中有详细规定,以书籍形式发放,面向社会公开,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清单》第39条)。学生奖励处罚办法以书籍(20198月出版《新起点、新生入学导航》)的形式公开。书中《学生综合测评积分办法》《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中有详细规定,以书籍形式发放,面向社会公开,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清单》第40条)。学生申述办法以书籍(20198月出版《新起点、新生入学导航》)的形式公开。书中《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表述和说明。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清单》第41条)。

7.学风建设信息

学术规范制度。学校重视加强学术制度建设,《哈尔滨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等制度在校园网“校内办公”专栏和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开(《清单》第42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制度,在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开(《清单》第43条)。学风建设机构。学校充分发挥校、院、班三级联动作用,建立了一支由学生处、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班主任组成的晚自习督察组,以文件形式发布《哈尔滨理工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清单》第44条)。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哈尔滨理工大学2019学年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清单》第45条)。

8.学位、学科信息

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本年度没有出台新的制度(《清单》第46条)。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在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发布《关于2019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一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信息6项(《清单》第47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本年度没有出台新的办法制度(《清单》第48条)。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本年度没有拟新增授权点(《清单》第49条)。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本年度我校未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列入招生计划(《清单》第50条)。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留学生社会行为管理规定》《留学生奖励与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在信息公开网和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网站予以公开(《清单》第51条)。

10.其他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公寓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勤管理处预防暴风雨应急预案》《后勤管理处防洪应急物资存放规定》《预防暴风雪天气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防校园建筑物发生外墙脱落事故应急预案》、《哈尔滨理工大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以校内文件形式公开,同时在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凡经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均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在校园网予以公开;学校纪委通过部门网站和校园网公开处分决定23个(《清单》第52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和《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本年度学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够多渠道、多载体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学校设立了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监督电话,本年度未接到相关负面评议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纪检监察处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本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措并举,不断推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个别部门主动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具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和熟悉程度不高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民主进步、保障学校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成为常态。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强各单位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提高公开事项办理效率和公开质量。

三是严格监管,确保信息依法依规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优化保密审查流程,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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