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2023-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数据统计和梳理归纳,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哈尔滨理工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在学校办学治校领域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民主监督管理,持续发挥信息公开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夯实组织架构,完善治理体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优化提升与价值彰显,为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开展筑牢根基。一是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的统筹牵引作用,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学校发展全局和内涵建设的突出位置综合考量,定期谋划推进相关事宜,共同研讨、凝聚智慧、协同发力。二是秉持“全校一盘棋”观念,持续健全、夯实“信息收集、发布、反馈”三个环节的信息公开流程,保障师生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强化协同合作,构建、完善“多部门联动、分层级负责、全方位参与”的工作模式,确保方向一致、规范统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精准、及时、全面。
(二)强化清单管理,保证流程规范
学校始终坚持信息公开事项条目完整、内容可得、更新及时和操作便捷,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细化落实公开要求并进一步丰富公开事项清单内容。与此同时,学校持续关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招生、就业、财务、人事等群众广泛关注的领域,逐步完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筹、各部门参与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阵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学校持续梳理面向师生服务事项,本年度在网上办事大厅上新建线上服务流程60余项,上线服务达到261项。全部服务事项都对责任部门、服务对象、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同时不断优化已建流程,实现基础数据一次填报,多次复用。日趋丰富和完善的网上服务不但高效、便捷的为师生提供全面的服务,也在师生的参与和监督下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治理水平。特别是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作为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有效补充,打造新媒体信息公开矩阵,推动信息公开平台与时俱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集中统一领导与各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2024年度,学校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了及时、全面地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3-2024年度,除学校信息公开目录所含主动公开事项外,还通过以下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一是以学校官方网站为主,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网站为辅发布信息。哈尔滨理工大学官方网站、新闻网通过设置理工要闻、院处动态、媒体理工、通知公告、理工先锋等栏目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1595条,学校协同办公系统校内公告、校内通知、会议纪要、专栏向校内公开信息900余条。二是通过文件、校报、年鉴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编印《哈尔滨理工大学报》19期、修订编印《哈尔滨理工大学年鉴(2023卷)》。三是通过各种会议公开信息。编辑印发党委87份、校发文件150份,召开党委常委会23次,校长办公会20次,共形成会议纪要43份,在校园网上发布。四是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载体完善校领导与师生员工沟通交流信息的渠道。五是通过“校园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师生员工提交的各类意见建议。六是通过微信新媒体公开信息,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发送图文205篇,总点击次数超204.2万次,总阅读人数超159.96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了学校党务工作、政务工作等方方面面,2023-2024年度学校按照《清单》逐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办学基本情况,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校园网主页“学校概况”“党政机构”等专栏中予以公开。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在校园网首页“校内办公”专栏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第二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工会工作报告等在各层面代表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大会、编印大会材料汇编等方式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等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等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学校于每年10月末编制完成《哈尔滨理工大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教育厅审核,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
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涵盖全国31个省(市、区)。其中,普通本科录取6500人,专升本录取296人,黑龙江和新疆两地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合计79人,第二学士学位录取1人。普通本科中,校本部录取4870人,荣成校区录取1630人;理工类录取855人,文史类录取82人,综合改革类录取5413人,艺术类录取150人。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学校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着内容准确、形式简洁、程序合理、发布及时、方便获取的原则,对所有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相关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予以公开和公示。
(1)招生章程公开
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官微及时向校内外公布公开本科招生章程,对学校招生资格、录取规则、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形式以及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等进行明确客观的说明。
(2)招生计划公开
根据教育部统一发布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科学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登录各省计划数据平台核对完毕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和招生计划手册中公开。同时,学校也及时在学本科生招生网、学校官微、纸质版招生简章公开分省分批次招生计划以及往年录取最低分;在招生网和手机招生网设置分省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功能。
(3)特殊类型招生事项公开
学校在各省市设置的艺术类美术学科招生计划均采用各省市统考成绩,学校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自主考试;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类型已停招多年。为落实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二学位招生工作,工作进行中及时公布公开相关信息。
(4)录取进程与结果公开
学校根据各省招考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日程,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并将分省分批次的录取进程在招生网、手机招生网、抖音平台对外公布;制作“录取进行时”的公告栏,在封闭的录取现场外即时公开正在录取的批次情况。招生网设置了录取进展情况公布专栏,各批次开始投档、录取结束、录取分数情况、通知书邮寄情况均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告。学校在招生网专门建设了录取结果查询功能,对应批次录取结束信息发布后,考生可以间查询录取结果。此外,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查询信息也在招生网链入中国邮政速运网站进行查询。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学校以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公布我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官网和招生网等学校授权的可对外发布招生信息的各类平台。同时,学校设立校园开放日接待考生家长入校咨询,组建招生咨询工作队伍,为考生提供现场、电话和在线咨询服务。在录取期间,设立考生申诉接待席和考生申诉接待专线,并在招生宣传材料中公布申诉接待专线电话。目前,学校正在开展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经查未发现入学考生的资格问题,也未接到有关举报情况。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在学校文件、校园网、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及教育部指定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本年度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信息25项。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在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本年度公开我校202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等相关信息2项。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4项。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校内办公”专栏公开,共计公开了6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文件、1份预算公开报告、1份决算公开说明和最新收费标准。学校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在校园网首页“招标信息”专栏、“校内办公”专栏和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网站予以公开。学校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学校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价格违法举报方式、投诉电话、受理地址等,以上信息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此外,学校财务信息还通过以下多种渠道予以公开。将新生入学费用明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与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在电子屏幕上滚动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财务信息查询微信平台,提供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工资等财务账目查询,同时推送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校内财务制度等信息,有效便捷的公开方式使职工能够及时了解财务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中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2024年度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出国团组公示信息已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在校内办公“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专栏予以公开。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在学校内部办公系统的学校发文栏目中发布,确保全校教职工能够及时了解干部任免情况,学校人员招聘信息,在校园网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开,并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现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解决。
5.教学质量信息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在校园网首页“学校简介”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相关信息在本科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2614门、实践教学学分2571.5占总学分10061.5比例约25.56%、选修课学分1458占总学分100615比例约14.5%。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295教授上课)87.8%,教授授本科课程1089门次占课程总门次数7695的比例约14.1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国家、省、校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站、学校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公开,使每一名毕业生都能够及时知晓政策,获取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信息。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在《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上公开。《促进2024届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和《2024届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在学校“校内办公”、就业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籍管理办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中发布,在信息公开网、校园网、教务处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相关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4月3日在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内办公以校发文形式予以公开。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以及学校《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53号)、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十佳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1〕43号)等共计公开内容14条。
7.学风建设信息
学风建设工作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学风建设工作方案、晨曦行动、晚自习相关工作,其中《关于2024级新生班主任深入新生晚自习的通知》《关于在2024级学生中开展“晨曦”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勤学明理,笃学精工”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质效,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校2024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党发〔2010〕47号),在校内通知发布《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度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暨“凝心铸魂”思政主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24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其中,学风建设工作公开内容主要涉及班主任相关工作通知共2条,发布《关于2022—2023学年班主任考核的通知》《关于选聘2024级新生班主任的通知》。
8.学位、学科信息
学位、学科信息中的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因我校不涉及此项工作,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本年度无新增。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本年度我校未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列入招生计划。留学生管理工作通过网站、公众号向校内、社会公开信息24条,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布留学生管理制度2条:《哈尔滨理工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校留学生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根本,落实《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实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完善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我校来华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10.其他
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本学年度省委第四巡视对我校党委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视,巡视反馈意见以内部文件形式进行公开,落实反馈意见情况以党发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后勤管理处将安全制度汇编信息向全校公开,其中包含《哈尔滨理工大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指南》《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办法(修订稿)》《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哈尔滨理工大学外来单位校内施工管理规定(修订稿)》和《哈尔滨理工大学后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重要制度,为校园安全管理提供透明化的制度依据;后勤管理处向师生公开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一站保修平台,以及负责人的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师生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反馈,确保后勤服务的及时性和高效性;凡经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均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在校园网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和《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本年度学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够多渠道、多载体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学校设立了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监督电话,本年度未接到相关负面评议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纪委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本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比如因为人员调整、岗位变动,新接任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业务熟悉程度不高,偶尔有信息滞后等情况。
下一步学校将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专题报告、调研等形式,向兄弟高校学习经验做法,加强沟通交流。持续深入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聚焦社会和师生员工关注的焦点,结合学校特色办学优势,进一步更新、调整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广泛接受公众监督。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