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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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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6届硕士毕业生中评选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颜廷亮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10:51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在2016届硕士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之际,为了表彰在我校学习期间取得优异成绩、表现突出的学生,经研究生部研究决定,在全体2016届硕士毕业生中评选科技活动先进个人,从学术论文发表、竞赛获奖和专利授权三个方面进行评选。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16届硕士毕业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无重修、无违纪行为,并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的同学自愿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评条件

1、学术论文

(1)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标准”,在A、B、C、D四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发表论文两篇(含)以上者,其中理工类专业至少有一篇C类论文,人文社科类专业有两篇D类论文,均具有申报资格;

(3)理工类专业B类期刊(含)以上发表论文一篇者,人文社科类专业C类期刊(含)以上发表论文一篇者,均具有申报资格;

(4)论文署名前两名有效(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

(5)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录用证明无效,被检索的要提供检索证明。

2、在国家级、省部级竞赛中获得奖项且成绩突出者。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者。

具备以上1、2、3条中的任何一项,即可申报。

三、评选办法

采用积分累加的办法,按最终积分进行评定,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1、学术论文:

(1)在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8分;

(2)在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7分、第二作者5分;

(3)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2分;

(4)在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2、竞赛:按竞赛级别、获奖名次积分。

3、专利:按专利授权类型积分。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1、2016年3月2日-10日,学院统一组织学生报名,收取证明材料: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殊说明:未在3月10日16:00前上报材料原件的,逾期将不再受理。

2、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纸质材料到研究生部(新主楼E区1318室)。电子版发送至:58703720@qq.com。

3、上报材料包括:

《哈尔滨理工大学2016届硕士毕业生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2016届毕业生研究生申请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学术论文奖名单》(附件二)、《2016届毕业研究生申请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科技竞赛奖名单》(附件三)和《2016届毕业研究生申请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发明专利奖名单》(附件四)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完退还学生本人)和复印件。

4、研究生部审核证明材料,统一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统计错误可以修改,但不能补报材料。

5、联系人:颜廷亮 联系方式:0451-86390152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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