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53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优秀研究生在2022、2023级硕士、博士生中产生,按2022、2023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0%评选。
2.优秀研究生干部在2022、2023级硕士、博士生干部中产生,按2022、2023级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15%评选。
二、评审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53号)(附件一),各培养单位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名额分配
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二)。
四、报送材料要求
培养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报送学生处:
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登记表》(附件三)。
2.《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附件四)。
3.《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五)。
五、登记表填写要求:登记表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导师推荐意见和培养单位推荐意见不能只写“同意推荐”或“同意”。导师推荐日期填写2024年11月5日,培养单位推荐日期填写2024年11月15日。导师签字处手写签字,若导师不在学校可盖名章。
六、上报材料截止时间:评选材料纸质件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点前,送到学生处(西区新主楼E416),《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五)电子版发送至szjy@hrbust.edu.cn。
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