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客观、公正评价班主任在学风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实绩,激励督促班主任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党发〔2010〕47号《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2级班主任进行学年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2022级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和程序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测评方式,内容包括学校考核(占30%)、学院考核(占40%)、学生民主评议(占30%)三部分。
1.学校考核:由学校考核组根据学生晚自习出勤率、班主任工作记录等进行评定打分。
2.学院考核:由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参考《班主任考核学院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评定打分。
3.学生民主评议:由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学生,根据《班主任考核学生民主评议表》(附件2)进行评定打分。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班主任考核工作,并于10月12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2.学生民主评议部分的成绩统计,去掉前10%最高分和后10%最低分,按剩余80%的成绩计算后上报。学院考核和学生民主评议两部分成绩统计完毕后,填写《2022-2023学年班主任考核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于10月12日17点前将附件3(签字盖章)和班主任工作记录及其他考核原始材料一并上交至学生处新主楼E416室,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zjy@hrbust.edu.cn。党委学生工作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公布和反馈。
四、考核的等级和奖惩
按照党发〔2010〕47号《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