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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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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学校办公室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9:42   访问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办﹝2015﹞402号)文件要求,在对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本报告在“哈尔滨理工大学”门户网站(www.hrbust.edu.cn)和学校“信息公开网”(http://202.118.192.149/ztwz/xxgk/)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上公布,并报省教育厅,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邮编:150080,电话:0451-86390800,传真:0451-86390800,电子邮箱:xiaoban@hrbust.edu.cn)。

一、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度,经过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学校发展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招生就业形势喜人;教学、科研、学科与平台建设等方面标志性成果丰硕;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取得新进展;民生工程与校园管理服务不断推进;大学章程完成修订,学术管理等制度逐项出台;财务工作正常运行,岗位聘任工作稳步开展;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反腐倡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四进四信”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工作为学校发展建设营造出良好氛围;破解难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升。陆昊、陈润儿、张效廉、孙东升、胡亚枫、杜宇新等省领导和国家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级)、秘书长、科技日报社社长李平先后到学校调研,省内外一些地市领导、企业家到校洽谈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取得新进展;黑龙江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哈尔滨理工大学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校友会作用越来越显著等等。

本年度,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黑教办﹝2014﹞37号)文件精神,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完善内部治理、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在建立信息公开清单、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公开事项清单,确保信息规范公开

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牵头部门,确保责任到人。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认真落实《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研究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逐项逐条明确了责任单位,确保学校信息按照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规范公开。

(二)完善运行机制,开通信息公开网,确保信息充分公开

各职能部门明确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组建了信息员队伍,形成了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单位协同推进、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对“信息公开网”重新改版,在校园网首页发布,各责任单位按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在“信息公开网”上逐条发布信息,确保相关信息按照清单内容充分公开。

(三)重视保密工作,提升全员保密意识,确保信息依法公开

学校成立了“国家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等三证申请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了保密委员会成员,启动了申请国家保密资格认证工作。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提高了全员保密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及时依法公开,该保密的决不失密泄密,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性。

(四)丰富工作载体,多措并举,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学校多措并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增强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公开信息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多渠道发布相关信息,满足不同层面需求,确保信息及时公开。2014-2015学年度,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开信息:一是以门户网站为主,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网站为辅发布信息。哈尔滨理工大学新闻网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1547条,学校协同办公系统向校内公开信息1308条。二是通过文件、校报、年鉴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编辑印发党委文件67份、校发文件98份,编印《哈尔滨理工大学报》30期、修订编印《哈尔滨理工大学年鉴(2014卷)》。三是通过各种会议公开。召开党委常委会23次,校长办公会28次,共形成会议纪要51份,在校园网上发布;召开全校干部和骨干教师大会2次,为谋划“十三五”和筹备党代会等重要工作,举办各层面工作调研会、座谈会近百次。四是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载体完善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沟通交流渠道。五是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在校园网开通了“校园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平台”,自2014年9月25日试运行以来,平台访问量已达80000余次,平均每天访问量近260余人次,受理师生员工提交的各类意见建议事项310余件,各有关部门及时予以答复,现已处理并公开答复意见建议300余条。六是通过微信新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开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目前关注度已达5100余人次。七是向上级报送重大事项报告近20份。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共10大类52条),2014-2015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7项)

1.办学基本情况。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并在校园网“学校概况”、“党政机构”等专栏中向社会公开。

2.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请假销假制度的通知》、《哈尔滨理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修订)》等各项规章制度29项,分别以党发文或校发文形式在校园网公开。

3.学校章程。目前,学校执行的《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于2011年11月修订,在省教育厅有备案。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学校于2015年完成了《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修订工作,目前已报省教育厅核准。

4.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校执行《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哈尔滨理工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要通过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本年度在审议《哈尔滨理工大学新建教师公寓分配方案》、《哈尔滨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等工作中,召开了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了作用,会议内容经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

5.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校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全面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学术组织体系,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因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于2015年9月组建,组建时间短,因此尚未编制年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6.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事业统计数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年工作总结》、《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在“全校干部及骨干教师大会”上的讲话,均以党发文方式在校园网上发布,把学校发展目标与政策解读结合起来,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舆论引导能力,使广大教职员工知晓并自觉参与到学校发展建设工作中。每年填报高等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全方面展示学校年度事业统计数据,并报教育厅审验,教育部备案。

7.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学校于每年10月末编制完成《哈尔滨理工大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教育厅审核,在校园网发布,向社会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7项)

8.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以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通过校园网首页、“本专科招生网”专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中国教育网”、“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络媒体和《新晚报》、《生活报》、黑龙江电视台考试频道、黑龙江省广播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2015年,学校在全国除港、澳、台、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外省招生计划接近全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在四川、广东、江西、甘肃、陕西、安徽、江苏等7个省份实现了招生批次提档升级,由二表升入一表。目前,已实现一表招生的省、区、市共计17个。2015年学校在四川、河北、陕西、内蒙、海南、贵州、宁夏、重庆等8个省份实现理工类专业全部一表招生,生源质量得到大幅提高。

9.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学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课均采用各省(市)美术类统考成绩,特殊类型招生体现在高水平运动员方面。《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测试合格名单等相关信息在“本专科招生网”专栏公开,还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等媒体公开。其中,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并公示,确保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10.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坚持开展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本专科招生网”的主渠道作用,在网站主页开设了“招生政策”、“招生快讯”和“录取结果查询”等栏目,及时发布招生政策,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工作进程,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等信息,便于考生和家长查询。同时,通过招生工作微信群、校内电子显示屏、现场咨询室等方式及时发布招生动态信息,解答考生咨询,得到广大考生、家长的广泛好评,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目标。

11.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学校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设立了考生咨询专线电话和考生咨询接待室,通过校园网首页、“本专科招生网”、《新晚报》、《生活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办公地点和电话,确保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制定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关于2015级新生报到入学的工作安排》,其中明确要求各学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新生身份检查核对工作,严防冒名顶替,本年度没有接到相关举报。

12.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学校通过文件、校园网站及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哈尔滨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自命题科目大纲》、《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日程安排》、《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32条。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及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学校在校园网站公布《2014年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待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6项。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在上述已公开名单中体现。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及申诉方式,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推免服务系统”专栏上公开,同时在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日程安排”中向社会公开。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

15.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制定或修订了《哈尔滨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科研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规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以校发文件形式公布,同时在学校网站公开。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2014年9月至今,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共接受校友捐赠累计2170412.88元,其中用于王大珩教育科技发展基金1905412.88元,用于颁发北京校友会儒苑英才奖学金16万元,用于颁发张明校友设立的校友自强奖学金10万元,另有返校校友捐赠的0.5万元拟用于支持学校校友工作开展。王大珩教育科技发展基金接受各地校友会及校友个人捐赠1797412.88元,接受返校校友捐赠108000元,基金用于王大珩铜像的铸造和拟支持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

17.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学校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在学校网站公开。

18.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学校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在学校网站公开。

19.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哈尔滨理工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收费标准一览表》、《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中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价格违法举报方式、投诉电话、受理地址等相关信息做了详细说明,在学校网站公开。

20.资产管理制度。《哈尔滨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标管理办法》等20余项资产管理制度通过文件形式公布,在学校网站公开,涵盖有形资产如土地、房屋、仪器设备、家具等,无形资产如学校名称、标识等。进一步完善公用房、仪器设备及家俱、办公用品及耗材、清扫及劳保用品的领用、验收、发放、报废及招标采购等工作流程,设计制定了10余项审批单及表格,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1.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调整了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荣成学院招标工作组,分别以党发文方式公布。招标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制度,2015年在校园网首页增加了“招标信息”专栏,本年度发布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公告信息135条。物资设备采购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在学校网站公开。

(四)人事师资信息(5项)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当前,学校10位校级领导中,8领导干部分别有全国煤炭高等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全国铸造学会副理事长、黑龙江省电机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杂志主编、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学报》编委等社会兼职。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详细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中公开。

23.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在校园网上公开,上年度以党发文形式发布干部任免文件6份。

24.校内人员招聘信息。本年度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次,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2次。

25.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学校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以党发文形式公布,在学校网站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公告”“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首次聘用具体时间安排”、“哈尔滨理工大学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聘用资格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公开。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涉及教职工争议问题,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现行文件解决,本年度没有职工争议情况发生。

(五)教学质量信息(11项)

27.教师数量及结构。学校教职工总数为2952人,其中专任教师1702人,副高职以上人员139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在学校网站“学校简介”中公开。

28.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4000人,其中本科生近30000人,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约89%。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全校开设课程总数2989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约21%,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约12.6%。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约84%;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约21.5%。

31.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2015年,学校本专科招生生源覆盖全国30个省(市、区),本科59个专业,高职(专科)1个专业,无新增专业,无停招专业,其中应用物理学2015年恢复招生,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公开。

32.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学校收集、整理、发布国家、省、校关于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通过校园宣传栏、就业信息网、QQ群、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发布和宣传,使毕业生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帮助毕业生掌握好政策。不断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举办就业指导专题讲座、职业规划暨职场模拟招聘大赛,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必修课;通过专业测评软件开展职业倾向测评,辅助学生确定职业发展方向;开展线上教育,在就业信息网上发布就业指导公共视频和就业指导文章;通过招生就业工作官方微信及时发布就业招聘等相关信息,微信关注度已达15000余人。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举办校园招聘会近百场,通过部门网站和微信平台提供招聘信息200余条,为研究生就业提供了有效指导和服务。

学校重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学校国家大学科技园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在激发学生的创业愿望,提升学生创业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科技部和省、市领导多次到科技园调研。学校国家大学科技园被评为2014年度国家级优秀(A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成为全省唯一被评为优秀(A类)的孵化器,也是继2013年后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今年7月,人民网报道了学校科技园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小蚂蚁3D打印”团队的案例。

33.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学校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共7723名,其中本科毕业生7294名,专科毕业生429名。各学院、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及生源结构均在学校网站公布,还通过校园宣传栏、就业宣传材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毕业生就业率、学院就业率、各专业就业率,通过学校网站、简报等方式每月发布,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年度毕业生就业流向在学校网站公开。

34.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学校于2015年1月发布了《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届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报告》,从毕业生就业地域分布、就业单位性质、就业率、就业企业排名、升学情况、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评价等方面做了详细的分析报告,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开。

35.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学校2014—2015学年度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学校积极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宣传展示学校文化建设成果,着力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发挥文化育人作用。艺术学院坚持开展一个品牌(艺术新时空)、一个网站(艺术欣赏网站)、一个展厅(艺维空间展厅)“三个一”特色主题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审美素养。2015年,黑龙江电视台书画频道播出5集专题片《走进哈理工艺术学院》,节目播出后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学校13级研究生参加2015俄罗斯杯国际雪雕比赛,获得特等奖。在2014年全校科技文化艺术节中,动画专业106寝创意制作的“106兔斯基”引爆校园冰雪文化热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哈尔滨电视台、东北网、新晚报、晨报、搜狐视频、人民网等几十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学校实施素质拓展工程,加强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学校机械动力工程学院荣获由团中央、中宣部、教育部、文明办、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4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全国重点团队“称号;国防生砺剑实践团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人民网联合举办的“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开展各类主题讲座40余场,累计参与人数30000余人次。开通“理工青年”微信平台,目前关注达30000余人,平均单条信息浏览量400-500次。

2015年是学校老校长王大珩诞辰100周年,也是学校建校65周年,学校召开了纪念王大珩校长诞辰100周年大会,举行了王大珩铜像揭幕仪式,深切缅怀王大珩院士的丰功伟绩,感受王大珩校长的智慧和光芒,学习弘扬大珩精神,激励理工学子成长成才,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生活报网、和讯网多家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36.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重视阳光体育运动对学生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情趣形成的重要作用,成立“阳光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2015年度学生阳光体育工作方案》,在校园网上发布。本年度成功承办了“黑龙江省大中学生健康活力大赛”等官方赛事14项,吸引12800余人次参与,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更多学生在课余时间走下网络,走出寝室,走上操场。学校“冰灵4度啦啦队”在全国啦啦操比赛中荣膺冠军,这是该队成立8年以来获得的第11个全国冠军头衔,充分展示了理工学子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37.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4年)》将于2015年11月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将予公开。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项)

38.学籍管理办法。在《学生手册》中有学籍管理的详细规定,对社会公开。本年度,在学校网站公开发布“《哈尔滨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规章制度4项。

39.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在《学生手册》中“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中有详细规定,在学校网站公开发布。学校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校发文形式公布,在学校网站公开。

40.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校制定和修订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学生处分解除的暂行规定》、《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其中明确规定了学生奖励和处罚办法,以校发文形式公开,在学校网站公布。

41.学生申诉办法。学校设有“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学校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职能及工作程序》,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中对学生申诉程序做了详细说明。上述文件在学校网站公开。

(七)学风建设信息(4项)

42.学风建设机构。学校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修订)》,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程序,明确考试责任,促进考风、考纪持续向好。学校制定《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团工作条例(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教学环节检查的暂行规定》等,不断加强质量监控,保证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上述文件以校发文形式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开。

43.学术规范制度。学校重视加强学术制度建设,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党发文和校发文形式公开,在校园网上发布。

44.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学校健全和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继续执行《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修订)》、《哈尔滨理工大学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上述文件以校发文形式公开,在校园网上发布。

45.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学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完善学生管理制度,细化学生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学风建设。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三项措施(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三项措施(试行)》,推动学风建设做细做实。对80余门课程进行了考核方式方法的改革,建设了“虚拟仿真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提升了学生学习效果,对形成良好学风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学校本年度学风建设报告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八)学位、学科信息(4项)

46.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学校继续实施《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的规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等制度,相关文件在学校网站公开。

47.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学校继续执行《哈尔滨理工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学校网站公开《关于受理2014届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公示》、《关于开展2015届研究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信息8条。

48.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本年度学校无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未发布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点。

2014年9月,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目前,学校已拥有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共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现了博士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全覆盖。

49.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本年度学校无新增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

50.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根据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执行情况及今后的总体发展规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列入2015年学校招生计划。

51.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学校重视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工作,将《留学生奖励制度》、《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教室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以文件形式在学校网站公开。

(十)其他(1项)

5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学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校发文形式发布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预防、监控和诊治,重视对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提高应对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建立了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公寓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哈尔滨理工大学事故与自然灾害类事件处置实施方案》,修订了《预防暴风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学校网站公开。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有关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以党发文件、校发文件或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公开,本年度以党发文件、校发文件形式向全校公开学校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信息2次,上报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1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和《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本年度学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和举报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够多渠道、多载体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截止目前,学校尚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也未发生针对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2015年度,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的力度还有待提高,一些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便捷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学校要进一步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要重视落实,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学校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做到职责明确,推进有力,开展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网的内容及时更新。

三是要严格监管,进一步促进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学校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优化保密审查流程,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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