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部署及2016年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完善“校院系三级联动、以院为主”的全员就业体系,明确各学院的主体责任和具体任务,经4月5日第48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全力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大力营造氛围,全员发动积极拓宽重点领域就业渠道
(一)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学院院长、书记作为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力求全院统一思想、上下联动、全员发力。
(二)结合院内专业服务面向,发挥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专任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在行业内的影响作用,依托合作单位和行业领域寻求合作支持,挖掘就业岗位,推荐学生就业。
(三)调动教师和辅导员(尤其是有一定资历的教师)的积极性,广泛联络多年来始终保持联系的校友,以此为资源获取更多就业信息,帮助院内学生实现就业。
(四)结合参加专业行业会议、校企合作对接等工作,将用人单位走访融入其中,走访工作务求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见到实效,更为推进产教融合、建立长期合作打下基础。学校将根据实际做法和工作成效给以不同程度支持。
(五)继续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宣传指导到位,切实做好“心系祖国需要、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挖掘推荐工作。认真落实大学生征兵任务,开展宣传动员,解读有关政策,实现征兵数量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六)鼓励并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就业,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及“互联网+”行动计划,抓住机遇大力开拓就业岗位;结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引导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就业。
(七)及时总结学院在就业工作上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氛围营造,即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快讯”平台上发布工作动态,加大交流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全院全员人人关注就业,人人关心就业,人人都为学生就业做贡献。要持续为本院学生推送招聘信息,邀请更多企业直接进入院系招聘。
二、转变工作观念,关注形势需要,按“一生一策”的要求大幅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的精准性
(八)从根本上转变工作观念,针对学生中存在的个人愿望脱离实际、就业主动性不强、不愿就业甚至抵触就业等现象,要主动地进行教育引导,绝不能听之任之,轻言放弃。要将就业指导工作常态化,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普遍开展个性化咨询服务。
(九)辅导员(班主任)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及时了解每一位学生的状况和意愿,尤其对未签约学生要准确掌握具体情况,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院系要动态掌握情况变化,实时更新相关信息。
(十)要在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的同时,落实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为创业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扶,实现创业学生时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
(十一)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要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的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等活动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
(十二)要准确掌握毕业前无法就业或不就业学生离校后的联系方式,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持续工作,保持与他们的联系,持续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让毕业生切实感受到学校和院系的关注和温暖,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三、加强交流总结,注重数据分析,进一步分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
(十三)各院系要认真核实汇总学生就业数据,规范填报《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务求准确、及时、无水分,关键信息须逐字逐项核对,学院要对方案中各项数据负责。
(十四)组织2016届毕业生认真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院系需对学生填报内容严格核实把关,辅导员要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十五)在做好初次就业率统计的同时,各学院要分别建立2016届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数据库”、“面向基层就业毕业生数据库”、“应征入伍学生数据库”和“未就业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认真统计核实,信息精准到人。
(十六)要分专业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总结和数据分析工作,切实加强院系间的相互交流借鉴,一方面总结经验提炼成功做法,另一方面及时查找发现不足不断明确增长点,继而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