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根据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关于做好 2025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4〕20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简称校园地贷款)工作。
一、政策说明
贷款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且家庭经济困难,有办理助学贷款需求,但生源地省份尚未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或未能及时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本科生、研究生。
贷款范围:2025级入学的新生,以及未申请过助学贷款的高年级学生。2024年已申请过校园地贷款的学生,也可在2025年继续申请校园地贷款(续贷),或改为申请生源地贷款。同一年度内二者不可同时申请。
贷款额度: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合法居民身份证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认真,积极努力,能正常完成学业;
(五)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六)2025年在户籍所在地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校园地贷款。
三、工作开展流程
(一)加强宣传:各学院应面向学生广泛开展校园地贷款政策宣传,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够及时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二)系统维护: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s://zxdk.cdb.com.cn:446/,进行系统数据维护,新增各院系、各专业、各班级相关信息,确保系统数据准确,方便2024级新生及其他高年级新申请学生顺利申请助学贷款(务必按要求新增加2025级班级信息,否则学生无法在系统选择学年班级)。系统数据维护操作和院系用户系统使用教程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学生登录 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和申请。学生务必将个人信息,尤其是学费住宿费、生活费金额填报准确。申请操作步骤教程详见附件3 (请将附件3 发送给申请贷款的学生);
重要说明:新申请校园地贷款和在校生续贷工作同步进行。需要办理校园地贷款续贷的学生,本次通过系统继续申请2025年度的校园地贷款,学院、学校审批。续贷和首贷流程基本一致。
(四)学生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会生成《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打印申请表后签字上交学院。
(五)学院通过系统审核学生信息(重点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请资格,以及学生的学住费和生活费是否填写准确),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务必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
(六)学院通过系统将贷款学生数据汇总上报学生处(公示可与数据报送同步进行),并上交如下材料:
1.学院公示截图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系统自动生成的贷款学生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院系领导签字”由党委副书记签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顺序要同名单顺序一致。
(七)学生处审核贷款申请信息,通过系统报送省教育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系统生成贷款合同;
(八)合同打印、签订,借款学生名册报送,放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时间节点
1.系统数据报送截止时间:9月25日
2.纸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30日
3.合同打印、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系统数据维护操作说明
附件2 高校和院系用户使用手册
附件3 学生系统使用手册
学生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