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相关规定,及《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4〕20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到学校的非定向研究生除外),包括:2022级4年制博士研究生,2023级、2024级、2025级博士研究生,2023级、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4〕20号)中《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及各学院评审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审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报送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送交学生处预审。
(二)《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三)《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四)会议记录、评选委员会名单、学院公示截图(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交纸质版。
(五)图片资料。收齐评审过程中的电子版照片(演讲或答辩、审阅材料等内容),报送电子版。
(六)评审结果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院需在9月25日17:00前完成评定并发布学院公示。可在公示期间报送材料,9月28日前应完成材料报送。电子版发送zizhu0326@163.com,纸质版送交E416。
四、审批表、汇总表填写要求
(一)按照国家要求,获奖学生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避免错字、漏填的现象。请各学院认真填写,严格审核,如因报送学校上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领取奖学金,或因学生名字上报有误以致证书名字错误无法更正等情况,由相关学院或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内容字数适当,不得改变原表格各项的具体位置,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中各项内容需打印填写,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签名字迹工整,不能连笔,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三)“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内容必须由学院填写。“出生年月”填写“XXXX年XX月”;“民族”填写“X族”;“入学时间”填写“XXXX年9月”;学制:博士填写3年或4年,硕士填写3年。
(四)“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要从学生的思想、学习、科研、活动等方面详细介绍,着重介绍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控制内容字数,即显得充实又不能改变表格格式。字数不少于300字;字体用“宋体”,字号用小四,首行缩进两个字符;“申请理由”栏的日期统一填写“2025年9月16日”。
4.“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不少于100字,字体用“宋体”,字号用小四,首行缩进两个字符;推荐人必须是研究生导师,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导师推荐意见”栏的日期统一填写“2025年9月17日”。
5.“评审情况”栏中,必须由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首行缩进两个字符;签名处必须为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签名;“评审情况”栏的日期统一填写“2025年9月25日”。
6.“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公示后填“5”个工作日,“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必须由学院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名。“基层单位意见”栏的日期统一填写“2025年10月9日”。
7.“培养单位意见”栏由学生处统一填写。
8. 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中,“培养单位”一栏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层单位”一栏填写“XX学院(学院全称)”,入学年月统一填写20XX年9月。汇总表字体用“宋体”,字号用12或小四。
9.要认真核对《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上的各项信息,如身份证号、学生姓名、基层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务必确保审批表和汇总表信息一致。
五、推选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结合学生学术成果、学习成绩和日常综合表现,推选1-2名研究生作为榜样典型,9月28日下班前将个人简介及个人成果统计表发送邮箱:zizhu0326@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简介和个人成果统计表,参照附件6、7编写。内容包括推选学生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学段、所获奖项和荣誉(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参与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专利授权等)、个人事迹简介等。所获奖项和荣誉应按奖学金、荣誉称号、竞赛等为序排列,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简要事迹要突出重点,有具体事迹或成绩作为依据和支撑,简明扼要,需要能够充分体现学生特点,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个人照片。学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图片文件重命名为“学院+姓名+联系方式”。
学生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