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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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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6:59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53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优秀研究生在20212022级硕士、博士生中产生,按20212022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0%评选。

2.优秀研究生干部在20212022级硕士、博士生干部中产生,按20212022级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15%评选。

二、评审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53号)(附件一),各培养单位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名额分配

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

报送材料要求

培养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报送

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登记表》(附件)。

2.《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附件)。

3.《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

、登记表填写要求:登记表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导师推荐意见和培养单位推荐意见不能只写“同意推荐”或“同意”。导师推荐日期20231127日,培养单位推荐日期填写2023127日。导师签字处手写签字,导师不在学校可盖名章。

、上报材料截止时间:评选材料纸质件于2023127下午15点前,送到(西区新主楼E416),《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szjy@hrbust.edu.cn




                                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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