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发〔2014〕15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24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及比例:在2024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成绩优秀者中产生,占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2.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处分,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待人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无补考,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4)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5)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经过导师同意推荐后,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参选申请。
2.各培养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评选办法,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本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3.各培养单位评选结果在校园网校内公告和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3月19日下班前将评选结果纸质材料报送至西区新主楼E416室,电子版发送至:szjy@hrbust.edu.cn。
4.上报材料包括:《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附件二)电子版及纸质版、《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三)纸质版、《**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报送表》(附件四)电子版。附件三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五。
5.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6.对于3年制202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年制2022级翻译硕士评选校优秀毕业生,将在2024年6月进行。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于毕业答辩后一周内进行评选、公示,评选结果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5日